〈中部〉捕螢做標本? 生態教學錯誤示範
華山賞螢 人手一具昆蟲箱
〔記者詹士弘/古坑報導〕愛它,就不要傷害它!嘉義縣某國小戶外教學,包車至古坑華山地區賞螢,但孩子們幾乎人手一具昆蟲箱,經導覽員發現、制止,孩子們才放棄「做標本」念頭,生態教育才未留下遺憾。
廣告
·
華山賞螢季已經開始,雲林縣生態保育協會呼籲民眾,帶著眼睛來,不要帶螢火蟲回家。(雲林縣生態保育協會提供)
古坑鄉華山賞螢季開鑼,今年螢火蟲雖然遲到,但數量較往年多,雲林縣生態保育協會志工廖啟超表示,天氣忽冷忽熱,雨量又少,清明節只看到兩、三隻,原本很擔心數量太少,所幸賞螢季正式開始後,「火金姑」數量比往年多得多。
廖啟超說,上週六是賞螢季第一天,華山現場擠進兩百餘人,賞螢踴躍是好事,但人數太多,恐怕會影響到螢火蟲生態;生態導覽員吳登立更透露,嘉義縣某國小週日包車至華山生態教學,走出戶外值得肯定,但每個學生都帶著寵物箱,就有點離譜。
尊重生命 導覽員急忙制止
學生抓螢火蟲,被在地小朋友投訴,吳登立上前制止,學生還辯說是老師叫他們捉的,後來他說要警察上來處理,學生才把螢火蟲放出來;吳登立直言,老師應多教教環境倫理,尊重生命,比賞螢更具教育意義。此外,當天還有兩部車硬闖賞螢區,也破壞賞螢潛規則。
廖啟超表示,螢火蟲相當脆弱,用手抓容易傷及翅膀,螢火蟲也不適合當寵物,帶回家後因缺乏食物,二、三天內就會死亡;要作生態觀察,可用細網捕捉,讓蟲蟲滑入玻璃瓶中,再用較弱光源照射觀察,之後就應野放回棲地。
廖啟超也強調,保育類或非保育類野生動物都不能捕捉,進行學術研究也需先申請,才能少量捕捉,希望民眾用眼睛賞螢,不要把帶回家。